关于全省“放心粮油”质量抽检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7/17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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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粮油检测机构,湖北荆楚粮油各区域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粮食局关于加强“放心粮油”及军粮供应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粮发〔2014〕29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湖北放心粮油”产品的管理,上半年在全省粮食库存检查中,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湖北放心粮油产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查。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面抽样检测,产品质量总体良好
    本次抽检共采集全省武汉、襄阳、恩施、宜昌等10个市、州的5家配送中心、14家放心粮油店以及若干家仓库、粮油供应商的“放心粮油”产品68份,其中大米27份、小麦粉20份、食用植物油20份、挂面1份。依据国家相应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检测了米、面、油的质量指标和铅、汞、砷、镉四种重金属,大米中黄曲霉毒素B1,小麦粉、挂面中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以及小麦粉中的增白剂,获得检测数据近900个。抽查检测结果表明除个别产品水分超标外,其余产品质量指标均已达标。
    二、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制度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对放心粮油质量抽检的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可以看出我省“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把控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质量抽检和“五统一”制度执行到位。各级粮油质检部门、湖北荆楚粮油公司高度重视“放心粮油”产品质量,坚持不定期质量抽检,对“放心粮油”产品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
    (二)规范“放心粮油”产品的目录库。湖北荆楚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放心粮油”产品目录库。经过省、市粮油质检站等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验合格确认后的粮油产品,由生产商提供相关资料,由湖北荆楚粮油公司按程序审核后进入“放心粮油”产品目录库。
    (三)严把“放心粮油”产品选购质量关。湖北荆楚粮油各区域公司对“放心粮油”产品选购范围的严格把控,进入“放心粮油”的产品,都是“放心粮油”目录库的产品,从源头上做好质量把关。
    (四)加强自行采购产品质量信息的审核。“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所有自行采购的粮油产品,必须具有近期(3个月内)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配送中心在“湖北放心粮油网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审核。
    虽然我省“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控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仍有不足。主要问题是个别产品的水分质量指标超标,给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整改、严格监管,提升“放心粮油”品牌价值
    为更好的构建“放心粮油”体系,确保“放心粮油”产品的安全,提升“放心粮油”品牌价值,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控制提出以下要求:
    (一)把好进货关和入库关。继续完善“放心粮油”产品目录库,并在“湖北放心粮油网”上进行公示。凡要购进不在目录库上的粮油产品,需严格按程序对拟购粮油产品先送检,再履行进货报批等手续。
    (二)把好产品保质期关。湖北荆楚粮油各区域公司、配送中心与放心粮油店一定要注意“放心粮油”产品的保质期,过期的产品应及时进行下架处理。
    (三)把好产品质量索证关。对“放心粮油”门店销售的“放心粮油”,应进一步完善质量报告索证制,确保销售的每批次产品质量合格。
    (四)强化对“放心粮油”产品质量的抽检。按照省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控制的意见》(鄂粮发〔2014〕47号)要求,各级粮油质检机构及湖北荆楚粮油公司应定期、不定期对“放心粮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质量不达标的将撤出目录库,产品检验结果在“湖北放心粮油网”予以公示。
    (五)履行好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粮油质量追溯机制和不合格粮油产品退货理赔机制。荆楚粮油各区域公司、“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及连锁店对自行发现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粮油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及时采取召回、追溯措施,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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